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方案》等有关要求,省农委确定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3家,在沙溪镇、璜泾镇、浏河镇各安排1家。我委已于先前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申请的公告》,现按“自愿申报、严格标准、额满为止”的原则,将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经营者名称 |
分支机构 |
所属乡镇 |
太仓市佳稼农业生产资料 有限公司 |
沙溪供应站 |
沙溪镇 |
璜泾供应站 |
璜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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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供应站 |
浏河镇 |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0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太仓市农业委员会法规科(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 号楼6B1407,联系电话:53525591)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