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解除杨文奎2013年12月3日与我局签订的位于沙溪镇通港公路南、百花路东,面积1296平方米,编号为3205852013CR01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没收出让金303万元。
特此公告。
太仓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