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水利局开展全市水行政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专项督查。督查范围自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市水利局主办或者协办的各行政审批项目,重点以体现事中事后监管流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放样、事中检查、竣工验收文书、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以“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以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目的,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快市水利局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