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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稿时间 :2018-07-12 14:00:00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太仓市水利市政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总投资约30万元

(3) 招标项目名称: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

(4) 招标工期:36日历天,20187月26日开始至2018830日结束,具体起始时间以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新区四小土建零星维修打包施工)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预选承包商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或《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2016年度)》房屋建筑Ⅰ组、Ⅱ组、Ⅲ组名录中;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9日09时30分前至太仓市水利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719日09时30分前,09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在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的情况下先进行入围抽签,报名申请人超过9家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9 家确定为入围投标人;报名申请人不超过9 家则全部入围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本工程为陆渡小学等六所学校提档改造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允许同时投标且中标多个标段,但是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项目为土建零星维修项目,由多个零星项目组成,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履行期20187月26日开始到2018年8月30日结束(实际发生金额可能不满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万元后合同终止,对此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或者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3)结算和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跟踪审计确认后的结算价的60%,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于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4)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6)因本次为第二次公告如投标报名不足3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欢

    话:0512-53595030

  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招标代理单位

    称: 太仓市水利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伟

    话: 18013778082

    箱: 44839604@qq.com

  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09号发展大厦北栋8楼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7-12  至201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