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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佳苑防雷安装工程和锦绣东方防雷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18-07-12 13:56 阅读次数: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通佳苑防雷安装工程和锦绣东方防雷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德丰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恒通佳苑防雷安装工程和锦绣东方防雷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工程规模:约250万元;
3、招标名称项目:恒通佳苑防雷安装工程和锦绣东方防雷安装工程监理
4、招标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起始时间以承包合同约定准。                                                                          

5、本工程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恒通佳苑防雷安装工程和锦绣东方防雷安装工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预选承包商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或《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2016年度)》监理(房建)Ⅰ组、Ⅱ组、Ⅲ组名录中;

6)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不满3只;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前至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仅开具收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下午16时30分前,16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开标后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全部入围。

 (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发包价为5.6万元。监理费收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计费额按250万元计算,浮动幅度值为-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1-20%)。

2)结算和付款方式:监理报酬为固定总价,不论工期是否延长、造价是否增减,监理费用不作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余款付清。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九、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称:太仓德丰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欢

   话:0512-53595030

 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招标代理单位

   称: 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晓乐

   话:15850283712

 址: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华威商都502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7-12至201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