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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回头看”信访案件公示(第23批)

【发稿时间 :2018-07-02 09:48 阅读次数:

(第 23 批    2018  年 6 月 28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37 D320000201806270009 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中燕村工业园区2号的明糕食品厂,无环保手续,异味重,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染河道。 苏州市太仓市 其他污染,水,大气 2018年6月28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浮桥镇人民政府赴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共有8台成型机,检查时有2台成型机正在生产。经查,该企业建有废水沉淀池,废水经二级沉淀后通过污水管道接入港城污水处理厂,并与港城污水厂签订协议。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车间内有生产年糕河粉时所产生的轻微异味。
存在问题:该企业环评批复只有1台成型机,2018年初新增为8台成型机,且生产项目未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生产时有轻微异味,现场原材料随意堆放。
部分属实 (1) 该企业已于6月28日停产,进行整改。(2)针对批建不符和项目未验收的行为,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调查,并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下一步太仓环境保护局与浮桥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未通过验收和相关整改未到位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待恢复生产后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