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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回头看”信访案件公示(第26批)

【发稿时间 :2018-07-09 14:11 阅读次数:

(第 26 批    2018  年 7 月 1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06 X320000201806300014 苏州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区新建路8号的太仓海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废水偷排污染环境。 苏州市太仓市 其他污染,水 2018年7月2日,太仓市环保局和太仓市沙溪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赴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有4条电镀线、1条电泳线及1条前处理线在生产,现状超出了许可证核准范围。其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检查时运行正常,处理后部分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按照太仓市电镀行业整治零排放要求,对废水进行蒸发处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现场无生产废水对外排放,对企业原排放口河道水质采样。生产车间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危废按要求储存、处置,现场发现危废仓库四周未设置导流沟。
存在问题:1、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准的生产线,该公司1条电镀线和前处理线属未批先建。
2、企业危废仓库四周未设置导流沟。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1条电镀线和1条前处理生产线,太仓市环保局立案查处,并对其设备进行查封。
2、要求企业对危废仓库进行整改,按要求设置导流沟。
3、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110 X320000201806300039 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的康盛电镀、中菱电镀、亚田电镀,群耀电镀,未批先建(无环评新建生产线),夜间偷排废气、废水,重金属严重污染白米泾河,违规处置危险废物。 苏州市太仓市 其他污染,大气,水,土壤 1、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现场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已对6月24日查实的问题立案处罚(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据查,该公司2017年共转移处置危险废物817.72吨,其中288.06吨交由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94.41吨交由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35.25吨交由江苏恒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2018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214.7吨,其中87.1吨交由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27.6吨交由朗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库存量:电镀污泥174.3吨。
2、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现场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已对6月24日查实的问题立案处罚(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据查,该公司2017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672.671吨,交由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18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592.384吨,其中:124.77吨交由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467.614吨交由江苏美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库存量400吨。
3、苏州亚田超市用品有限公司。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已对6月27日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第21批原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98)。据查,该公司2017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103.56吨,其中:76.46吨交由苏州鑫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27.1吨交由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置。2018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39吨,交由常州鸿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库存量22.7吨。
4、群耀实业(苏州)有限公司。检查时,该企业电镀车间未在生产,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检查时该企业建有2条电镀生产线,其中1条镀镍铬线已通过验收,另1条镀锌线及7台研磨机、1台砂轮机、10条注塑生产线未验收。据查,该公司2017年共转移处置电镀污泥78.871吨,交由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18年暂未处置,目前库存量55.58吨。
存在问题:1、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环评审批4条电镀生产线,阶段性验收了3条,1条生产线未通过验收;另外2条线属未批先建;镍系排放口总镍超标。同(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
2、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将处理后的部分回用水作为厕所的冲洗水使用,不符合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回用水只能回用于生产);企业正在生产的6条电镀生产线仅2条通过验收;总排口废水总氮超标。同(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
3、苏州亚田超市用品有限公司的1台自动抛光机和2台手动抛光机粉尘直排;企业擅自改造喷粉生产线;企业部分生产机械数量与环评不符。同(第21批原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98)。
4.群耀实业(苏州)有限公司1条镀锌生产线及7台研磨机、1台砂轮机、10条注塑生产线未通过环保验收,已投入生产。
基本属实 1、针对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1条电镀生产线至今未通过验收继续生产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停止未验收生产线的生产。针对2条电镀生产线未批先建,责令停止生产。针对废水镍系排放口总镍超标,已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
2、针对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4条电镀生产线至今未通过验收继续生产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停止未验收生产线的生产。针对废水总排口总氮超标,已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企业立即拆除冲厕所的回用水管。同(第17批原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54)。
3、责令苏州亚田超市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已进行立案处罚,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抛光粉尘未有效收集处理、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第21批原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98)。
4、针对群耀实业(苏州)有限公司1条镀锌生产线及7台研磨机、1台砂轮机、10条注塑生产线未通过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停止未验收生产线的生产。
问题解决情况:1、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的电镀生产线,不得恢复生产,限期拆除未批先建的2条电镀生产线。
2、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的电镀生产线停止使用,不得恢复生产。
3、责令苏州亚田超市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其超审批范围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同时,按照《太仓市电镀行业环保整治方案》的要求,拟关停其电镀工段。
4、群耀实业(苏州)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的电镀生产线及其它生产设备停止使用,不得擅自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