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欠缴近20年、税额超300万的税款在太仓市局顺利入库,标志着纳税信用管理在该市取得突破性进展。
太仓某改制企业已开办三十多年,企业改制后,由于纳税人对于税法的理解不够到位,导致97-98年之间,有两笔改制之前的52万余元的欠税始终未缴,迁延至今,滞纳金已达到249万余元。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该局一分局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时,将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下调至较低级别,并参照相关规定,限制其发票的使用,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类资料,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纳税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后,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根据该局传递的情况对该企业融资等方面采取了限制措施,该企业切实感受到了信用体系对于企业发展的实际影响。
近年来,太仓市局根据税收执法与服务中的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主动与社会信用体系接轨,重点加强税银合作,突出差别化监管,信用管理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扩大了诚信纳税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