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一、2018年度的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始了,筹资标准为人均1200元,其中个人缴纳260元,市、镇级财政补贴940元。各镇(区)社保窗口办理参保及农村商业银行签约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24日;银行柜面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9日。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7社保结算年度时间为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如有社保费未及时缴纳的,请于2018年3月24日前,到各镇(区)社保窗口核查并按规定补缴。
咨询电话:12333。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