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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申请单位的公示

【发稿时间 :2018-07-02 17:23 阅读次数: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方案》等有关要求,省农委确定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3家,在沙溪镇、璜泾镇、浏河镇各安排1家。我委已于先前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申请的公告》,现按“自愿申报、严格标准、额满为止”的原则,将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经营者名称

分支机构

所属乡镇

太仓市佳稼农业生产资料

有限公司

沙溪供应站

沙溪镇

璜泾供应站

璜泾镇

新塘供应站

浏河镇

公示期为201872日—2018710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太仓市农业委员会法规科(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6 号楼6B1407,联系电话:53525591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