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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评定须知

【发稿时间 :2017-10-17 10:29:00 阅读次数:

一、集中评定时间:单月20日下午1-4点(双休日、节假日照常)
  二、集中评定地点:太仓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楼(长春北路36号)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的三张2寸免冠彩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表格上必须有镇残联(区民政办)和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公章;
  4.所有申请评残的人都必须是经过医院正规治疗后无法痊愈的,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人。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都必须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时的病历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出具病史资料的医院必须是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医院,如我市的一院、中医院、三院,苏州的一院、二院、市立医院、广济医院、儿童医院等。
  肢体类必须提供12个月以前的有关相关疾病就诊治疗的门诊病历卡或出院小结(截肢除外),有X片及CT、磁共振报告的尽量提供。没有病史资料的请提前去医院就诊。
  精神类必须提供门诊病历卡或出院小结,未就诊过的请提前去三院就诊,已在三院就诊过的请去三院一楼档案室或三楼医务科复印病史资料(评残病历)。
  智力类必须提供《智商鉴定报告》。6周岁(含)以上儿童及成人到三院门诊预约测试,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到中医院儿科做发育量表测试。
  视力类必须要有一年以内就诊的病历卡。未就诊过的请提前去一院或中医院眼科诊治,找中医院眼科朱主任或一院眼科徐医生。
  听力类必须提供一年以内的电测听报告、声阻抗报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三项缺一不可),有“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测试报告的更好。未就诊的请提前去一院或中医院耳鼻喉科诊治。